1、正弦规工作面不得有严重影响外观和使用性能的裂痕、划痕、夹渣等缺陷。
2、正弦规主体工作面的硬度不得小于664HV,圆柱工作面的硬度不得小于712HV,挡板工作面的硬度不得小于478HV。
3、正弦规主体工作面的粗糙度Ra的较大允许值为0.08μm,圆柱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Ra的较大允许值为0.04μm,挡板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Ra的较大允许值为1.25μm。
4、正弦规各零件均应去磁,主体和圆柱必 须进行稳定性处理。
5、正弦规应能装置成0°~80°范围内的任意角度,其结构刚性和各零件强度应能适应磨削工作条件,各零件应易于拆卸和修理。
6、正弦规的圆柱应采用螺钉可靠地固定在主体上,且不得引起圆柱和主体变形;紧固后的螺钉不得露出圆柱表面。主体上固定圆柱的螺孔不得露出工作面。
冀公网安备 13098102000329号